男子在西宁公安彭家寨派出所被拖进女厕群殴:有没有和解的可能?
上午发了一篇步行650公里回老家的稿。
没阅读量,只一个评论。
看来,垂直度,完全是个借口。
我要是再接着写那个没人阅读的话题,我就真是个傻瓜了。
下午写这个话题,因为网上这新闻时间不短了。
481个评论,在今天的热搜里应该是评论最多的。
认真看了一下新闻,了解了大致情况。
简单的说,就是2022年8月29日新冠疫情期间,孙先生因和家人扫码显示异常,遂被赶来的民警带到西宁公安彭家寨派出所。和警察发生言语冲突,被民警和辅警打成轻伤二级,后接受派出所领导当面道歉,十万块钱和解。
后来再到派出所办事,发现原民警还在岗位,两人言语冲突后,受伤者决定走法律程序。民警和辅警都受审了。
事件并不特别复杂。
虽然时间过去了几年,但如果能调取派出所的监控录像,要还原当天的情况也并不困难。
况且还有司法鉴定意见书:
评论区里大多数支持的声音。
这也正常。警察打人,从法理上来讲,确实是有错的。
即使是在疫情那种特殊情况下。
而且这些年来,媒体公布的国家赔偿案件也不少,许多案子多年以后,发现是错案,老百姓对此有意见,那是当然的。
公安做为一个特殊部门,其实近十多年来,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不完全一样。
基层派出所民警的素质,可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他们大多数还是从警察学校毕业的至少。
那些没有学历的,没有上过警察学校的辅警素质就更不好说了。
实际上,很有可能,那些辅警的法律知识,或许并不比普通老百姓多。
甚至有可能比普通百姓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少。
因为辅警的来源五花八门。
有些是下岗再就业安排的公益岗位。
回到这件事上来,我注意到,案件至今还没有最后宣判:
在庭审前的2024年底,涉案的民警张某与孙先生律师联系,希望取得孙先生的谅解,这样他的工作能够保住,孙先生的代理律师经过计算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请求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状。在法院调解下,张某等人在开庭前就这部分向孙先生赔偿了18.8万元。
2025年1月14日,3名涉案警员在西宁城北法院公开受审。孙先生旁听,要求他只能听不许发言。最后,公诉人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为可以对几名嫌疑人从宽处理,建议对3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适用缓刑。
现在,即便是对几名涉案人员从重处理,判处五年行不行?十年行不行?是给孙先生解气了,但好象,孙先生除了解气也没更多实际的受益。
假如,孙先生撤诉,由涉案辅警和民警,高额赔偿孙先生,以保住工作,这件事是不是可行?
这只是个人的猜想,或许评论会有人说,大丈夫可杀不可辱。
但实际上,如果有一个数目,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那么对于两方面来讲,或许,都可以利益最大化。
只是,这个赔偿数目,多少能让两方面都能接受,或许就要看律师的能力了。
目前为止,孙先生好象是已接受了总计28.8万元的赔付。正常工作两年也挣不到28.8万元吧?
孙先生或许真的不是为了十万二十万的赔偿,但如果是三十万四十万的赔偿金呢?
您是否认为,现在涉案的一名民警和辅警现在是不是要后悔死?
您是否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孙先生现在已经不那么吃亏甚至可能还赚了?
您是否认为,派出所的民警,更应该说话和气?
您是否认为,疫情期间,发生过许多平时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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