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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假期马上就要到来了,如何科学、依法、有序防疫?佛山的“依法防疫 关‘心’健康”权威访谈上,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综合组副组长、政策研究组组长陈泳槟上线解读需警惕的涉疫违法行为,指导市民依法防疫,看看都说了些啥?








问
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人员,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可能承担三种责任,分别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于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行为,如隐瞒谎报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拒绝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民事责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问
司法行政部门如何确保佛山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佛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示,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市指挥部办公室政策研究组和政策审查小组,集中办公,负责研究出台全市性的疫情防控政策,指导协调各区各部门、各组各专班出台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指引,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此外,对市指挥部、指挥办和市各部门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以及各区指挥部拟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防疫措施调整进行法律把关。开通防疫政策起草、审查“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待命、2小时办结”的战时机制。
想必大家对假期期间
要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已经了如指掌
那么
你们最关心的
隔离期工资该怎么发?
工作期间被感染算工伤吗?
律师给出答案↓↓↓




1、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因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如何支付工资?
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此外,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2、职工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隔离期结束后,仍然需要治疗的,如何支付工资?
律师:按照医疗期处理,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按照约定执行(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未对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进行约定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4、企业要求存在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
律师:可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如果前述措施都无法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倾向认为,因职工系应企业要求及为企业利益而居家隔离,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
5、用人单位可否安排职工远程办公?
律师:可以,职工应予配合,但不适合在家工作的岗位,应妥善处理。
6、职工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如何承担?
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未及时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部分治疗费用不能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报销的,则企业可能需要承担该职工的符合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如果因工感染的,则属于工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7、职工因工作或者志愿参加抗击疫情等原因感染疫病的,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为提供上述志愿服务并已按规定注册的志愿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可以为抗疫的志愿者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8、用人单位可否要求职工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律师:可以。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职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行程卡、核酸检测数据等。当然,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及劳动合同履行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
小编给大家提个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万万不可儿戏
下面这两位就是例子
近日,家住佛山市南海区的叶某,接到小区物业通知因防疫需要,其所居住的小区将采取临时封闭管理,当天叶某也配合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次日,叶某“突发奇想”擅自将核酸检测结果篡改成“阳性”。

得知情况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对措施,并对叶某的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核实,发现竟是虚假消息,再次致电叶某后才知晓这是一个“无聊的玩笑”。
叶某的这个玩笑不仅吓到了朋友,更是让防疫部门“如临大敌”,经查,叶某对其篡改核酸检测结果,故意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叶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
此外,还有中山一男子将核酸检测结果改为“阳性”后发布,被拘留7日。据悉,违法嫌疑人介某阳(男,20岁,河南漯河人)在开发区某公寓的住处,使用手机将其本人的粤康码核酸检测的结果截图,并将阴性结果编辑成阳性。随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造成不良影响,后被中山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两位男子的行为警示众人
对于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
不信谣、不传谣
坚定信心、科学防治
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综合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公安局,广东律师之家,南方日报
原标题:《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端午假期怎么过?这里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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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源森号的签约作者“不念过往”!
希望本篇文章《隔离期间薪资发放与端午假期安排,答案在这里→》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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